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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大区域为禁燃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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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0条评论】【我要评论时间: 2010-2-09 11:22

R&P(ZI2Z)KKw0  乐清日报讯 为加强烟花爆竹日常监管,打击烟花爆竹违法行为,规范生产经营秩序,昨日我市召开乐成镇建成区限燃烟花爆竹工作会议,市委常委、常务副市长陈胜峰,副市长王忠宝出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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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会上获悉,乐成镇建成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,只能在规定时间、规定地点燃放烟花爆竹。可燃放时间为:今年春节(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六)和元宵节。乐成镇建成区,即指四环路以北、滨海大道延伸段(规划路暂名)以东和104国道乐清收费站以西区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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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同时,以下十大区域被列为禁止燃放区: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内;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50米以内;车站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;易燃易爆物品生产、储存场所及其周围100米以内;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;医疗机构、幼儿园、托儿所、中小学校及其周围50米以内;山林、公园等重点防火区;酒店、宾馆、娱乐场所及其周围100米以内;集贸市场等人口密集场所及其周围50米以内;其他可能引发火灾、爆炸、人身伤亡等事故的场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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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"Z~:GlG0  陈胜峰指出,要加大力度,控制一定范围一定数量的烟花爆竹燃放;将市区、酒店、社区等公共场所列入重点管理范围,进行严格督查;各部门要落实责任,形成合力,从源头、流通领域等方面进行专项整治,对典型案件要从严从速查处。乐清网9j5fXi:Q3Y-h_3T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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